剛從法院回來~

原來法院就在台中女中隔壁啊!

我的檢察官和書記官都是女生,而且檢察官蠻正的說XD~

詐欺屬於刑事案,這次主要是做筆錄,也就是把經過說一遍。

檢察官真的很帥,對我和書記官說話都很好,但是跟犯人說話時就十分兇,非常有威嚴。不論犯人說一些亂七八糟的話,檢察官的應對相當自如。

看到犯人了(只有用餘光看他),不過他一直不肯承認,最後檢察官說那就交給法官裁定,然後我就可以走了。

而且原來證人還有證人交通費啊,我拿到五百五十四元,真不知道是怎麼計算的。

但是老實說,進到法院裡真的有點怕怕的。XD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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